最近,几百家小店被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潼关肉夹馍协会”批量起诉,随着媒体的发酵,相信大家或多或少也都知道了。
这事让不懂法律的人看了也是糟心和生气,作为一届破旧网民的我,本来也只是看看热闹,但看着看着,我发现大多数的媒体好像都在指责该协会,却鲜有人思考律师在这起事件中所发挥的作用。
前两年,一家做的挺大的图片网站,通过“专门维权”的方式开展经营业务。本来做的顺风顺水,小日子也滋润,不想这种无人干预的顺风顺水却助长了他们的自大,竟然将人家的黑洞照片也视为己出,甚至将我们的国徽都占为己有。
终于,有人不高兴了,舆论开始声讨了,相关的部委部门也都发声了,仿佛一夜之间,他们的生意经就念歪了,所有的诉讼该撤的也都撤了,连他们的网站也都在一段时间内“歇业”了。
这家图片网站是规矩了点,但是这类相同的“维权”业务却在整个互联网界广泛生根,为啥呀?好挣钱呢!广撒网,多敛鱼,择优而从之的道理谁不懂啊。
只要你踩了我的坑,不管你有多委屈、多憋屈、多无助、多气愤,道理就别跟我讲了,只说你掏多少钱吧,我就是来赚你钱的,你以为我是来和你打官司维权讲道理的啊?
咱一次性批量起诉几百家,如果有一部分有收益,那就赚大发了。至于剩下的没钱的、不好诉的都没关系啊,能整多少整多少,你要是觉得自己没错敢来硬杠,没事来吧,咱的律师可都是自己人,咱绝对“一腚赢”啊!
我有一个互联网从业的朋友,十多年前因为对网站的热爱,自己也搞了个单纯的站点,没啥人气,也没啥流量,就那么半死不活的放着。忽然有一天,收到一张传票,说是他侵权了!朋友的第一反应是会不会弄错了,而后仔细看过之后才发现,人家说他网站盗用了人家的图片。
按照朋友自己的话说,要不是这张传票,他都差点忘记自己还有那么个网站。他忙翻找了半天的后台账号密码,终于找到人家诉他的那张图片链接,可是早已经是404了,打不开了。他又通过自己的后台记录,终于在数据库记录里找到了那张图片,顺便还看了图片的浏览记录,就1次,而且是文章的配图,还标注了来源。
朋友在全网搜索后才发现这张小图片涉及的诉讼竟然多达几百家,而且起诉他的证据材料截图是一年前的,而这张图片至少发布了有好几年之久。人家的起诉书用词也很讲究,恶意盗用,性质恶劣。
说他恶意盗用,朋友感到真的是委屈,好些年前,自己拍摄的一些图片也是上传到网络共享,那时候,大家哪有那么多的版权保护意识啊。而他被起诉的这张图片实在是连摄影都谈不上的极其普通的一张图片,只记得当时全网都是。
那么,是谁将这样的图片悄声无息的共享到互联网上,又不标注不允许被他人使用,又是谁在几年后突然宣布这是他的东西,然后拿出版权登记证明,挨个收割?
朋友这事最终以要价8000元,落地300元撤诉了。但是他一直都没弄明白,既然是恶意还盗用,而且起诉书说的清楚你都发现几年了,然后还让你很气愤,性质是相当的恶劣,那么,当时都干嘛去了?为什么不吭气?恐怕是因为当时传播使用的还不够广泛,要收割的韭菜面积还不够大吧。
再一个,但凡你当时随便写几个字,说不让转载,朋友也不会转发。可惜这样的字眼只会出现在诉讼的证据材料里,估计是准备收割的时候才会在相关的页面加几个这样的字眼,然后录屏保存。因为没有一个人会记得好些年前的原始网页上有没有写几个字的事情。
朋友通过这件事,还发现了一个现象,就是有些公司啊,他的主营业务就是搞这类诉讼,他的用工就是律师,他雇佣一定量的律师,专门来搞这种所谓“维权”的生意,而律师呢,因为有利可得,也是乐此不疲。
这里可能有几种情况,我说的是可能有。有被雇佣成为企业员工的律师,用这类维权手段考核他的效益,好像有些外资操盘的企业就是这么操作的;有发现商机后,主动找上门的律师,教给一些拍片的个人或者企业怎么通过法律手段狂赚一笔;也有脑门一拍,几方坐定,合作分成的小利益团体。
我们回过头来再说说“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事,先来看下面的截图。
这实际上是两张截图,是我从陕西本土媒体华商新闻的网易号上截屏下来的,因为原文过长,所以截了文章的头部标题和部分相关的正文。
看了截图的内容,你是不是有点大跌眼镜,是不是觉得这并不是简单的一场为了正义而来的诉讼维权,而是有预谋、有策划,目的性很强的利益收割图画?
我们并不清楚是这家律所先找的“潼关肉夹馍协会”,还是“潼关肉夹馍协会”主动找到的律所,又或者是有精明的第三方从中牵线,继而由律师策谋,共同获利。
总之,这一次他们失算了,演砸了,被这个社会诟病了,被老百姓的善良和良心给唾弃了。
撇开“潼关肉夹馍协会”,就说说他的合作方律师。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里有一条是这样说的: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那么我就觉得吧,什么是道德?什么又是公德?最基本的还有品行?这律师有吗?如果有,拿出来我们看看,你有多少?什么颜色?
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对社会具有广泛的影响,那么接二连三出现的此类“收割维权”的割草事件,让老百姓怎么看待律师这个行业?
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下的律师不是应该坚决抵制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西方法律制度和法治观念吗?为什么现在的律师已经把本应为群众充当正义代言人的角色变成了唯金钱利益为上的变现资本。
我觉得吧,是不是应该针对律师行业这种违背道德底线,勾结合作盈利的行为进行一场专门的整顿和彻查,搞个黑名单制度,将这种不能以良心示人的律师拉进去,抹抹黑,也让人民群众都看一看,警示警示这个社会和人心。
最后,还想说,我其实有些陈旧,经不住文诛笔伐,中午睡不着,讲了点道理而已,可千万不要用本本上的精华和精神来批判我,知道大家当律师一定是学的好,口才也好,但也总得让人说话不是,可别骂我啊,因为我们也有很多很好的律师,因为善良的人毕竟还是大多数。